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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计算方法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以成都最低企业社保费用计算为例:【包含大病医疗】

社保费用:942.98=2193×(19%+8%)+3067×(0.6%+0.4%)+3067×(6.5%+2.0%)+3067×(1%+0%)+3067×(0.8%+0%)+3067×(0.14%+0%)

您是否是以下类型企业

青海人力资源事务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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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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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办代跑腿五险一金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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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办养老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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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识

2017-2018年青海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社保基数怎么算?|2016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基数及比例|最新社保缴费基数规定|青海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2019年实施的新个税政策,符合申请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人,在申请专项扣除后,很可能每月零个税,不用缴纳个税。申请专项扣除个人资料信息是很重要的,很多人就担心如果专项扣除信息发生变化了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理?

对选择由扣缴义务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WEB自行更新,并告知扣缴义务人请其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修改】,更新填报信息或通过模板导入进行更新。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第1张

201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

  答: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就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事项办理纳税申报。对仍需要办理2018年度未尽涉税事宜的,纳税人可以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

2018年度取得的境外所得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2018年度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44号)等文件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于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所附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纳税申报内容、地点等相关事宜不变。

  专项附加扣除申请不及时的朋友也不用担心,1、2月没有申请,准备好资料3月也可以申请专项附加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