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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以成都最低企业社保费用计算为例:【包含大病医疗】
社保费用:942.98=2193×(19%+8%)+3067×(0.6%+0.4%)+3067×(6.5%+2.0%)+3067×(1%+0%)+3067×(0.8%+0%)+3067×(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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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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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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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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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利益怎么维护对于很多企业来说都是需要思考的事情,为了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女职工合法权益,鼓励大家就业,相关部门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加生育保险,且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保险三期期间的权利。具体什么是生育保险三期呢?
生育保险三期其实就是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根据现行我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三期的女职工虽然享有特别的待遇,受到法律法规的特别保护。但是法律法规对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并不是无限的、无原则的,而是有范围、有条件的;例如三期女工不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中规定的情形,而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规定的情形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是不对其进行特殊保护的。
现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顺延到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
一般女职工的孕检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如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三期”期间孕检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根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咨询电话12333。
“三期”女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如女职工从事工作符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可以要求申请更换工作岗位。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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