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属地化代理跟进
全面服务
200+
城市开通社保服务
全面覆盖
20K+
累计服务客户数
良好体验
10W+
客户选择社保028
最终选择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以成都最低企业社保费用计算为例:【包含大病医疗】
社保费用:942.98=2193×(19%+8%)+3067×(0.6%+0.4%)+3067×(6.5%+2.0%)+3067×(1%+0%)+3067×(0.8%+0%)+3067×(0.14%+0%)
免费赠送 1200元 大礼包
社保卡办理
免费
¥200
医疗保险报销
免费
¥200
社保转入
免费
¥200
公积金转入
免费
¥200
生育备案
免费
¥200
社保信息修改
免费
¥200
标准服务
2017-2018年保山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社保基数怎么算?|2016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基数及比例|最新社保缴费基数规定|保山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员工受伤怎么鉴定是否是工伤,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近期,很多人询问小编,如果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如果不是全日制员工,是不是单位就没有义务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受伤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则无法认定为工伤。
不可以。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不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单位没有如约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员工因公受伤,仍可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后,由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发生工伤后的相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上文详细介绍了,大家可以阅读上文了解。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每一位员工办理社保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伤保险不仅保障员工权益,也能减轻单位用工风险。了解更多请关注我们网站。
版权所有 © 2012-2024 社保028蜀ICP备15032471号Copyright © 2012-2024 shebao02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网站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我方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