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工伤保险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20-03-05
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算工伤吗|什么是工伤保险待遇|员工工伤保险保多久|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
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算工伤吗?距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已经一个多月了,经过全国人民一个多月的自我隔离,医护人员一个多月的全力救治,如今,全国各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已经得到了控制,很多地区连续多日零新增。所以,很多公司都开工了。公司开工后,每天上下班都是人流量最大的时候,办公室人聚集起来也很多,很多朋友都担心要是这个时候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费用算工伤吗啊?到底算不算工伤呢?我们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关于上班期间确诊新型冠状病毒算不算工伤的事情,其实,大家可以根据发出的相关政策和工伤报销认定政策了解个大概。
1月25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5日发布成都市《关于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1月25日,根据国家卫健委统一部署,由138名队员组建的四川省第一批援助湖北医疗队正式出发,赶赴湖北援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工作。
该《通知》明确,对于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的医护、防疫等有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规定,及时认定为工伤。
该《通知》还提出,要切实做好工伤医疗救治工作。依法保障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救治等工伤保险待遇权利。对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伤职工救治使用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涵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以及使用有关住院服务设施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通知》要求成都市和各区(市)县人社部门遇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的工伤申报案件,要开辟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缩短办理时限,要积极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并及时逐级上报有关处理情况。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畅通信息渠道,收集因防控疫情岀现的工伤情形等信息。
通过上面所说的《通知》,我们可以发现,只有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的医护、防疫等有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确诊患者算工伤。并没有提到普通市民,在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算不算工伤。因此,我们要看看工伤保险政策中,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由此,再来分析分析普通市民在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算不算工伤。
根据政策《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通过工伤保险工伤认定标准,我们可以分析出工伤认定需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进行综合认定。因为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感染场所较多,出门买菜也可能导致感染,很难认定感染一定是发生在单位,所以,目前上班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算工伤。
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算公司吗?根据情况的不同,认定情况不同。如果你是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的医护、防疫等有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确诊患者算工伤;如果你是普通市民,在工作中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目前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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