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工伤保险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21-05-17
四川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20〕22 号,《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涉及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的,统一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工伤保险待遇给付计算方式调整了你知道吗?工伤保险的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报销和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等级确定,员工发生工伤后,及时进行工伤鉴定后,可以申请工伤赔偿。那么,参加社保工伤保险的朋友,工伤保险待遇给付计算方式调整了你知道吗?
本月20号左右,成都市统计局会发布我市上年的平均工资统计数据。未能及时了解政策调整的单位,可能就会错误的操作工伤员工离职时应给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所以赶在统计数据公布前提示哈大家:
工伤伤残等级员工,离职时应给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执行的计算标准计发基数调整了哈!
2020年8月31日,四川省人社厅发布了《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同时发布了《四川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20〕22 号,《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涉及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的,统一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市(州),在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该市(州)2019 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前,暂以该市(州) 2019 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注解:
1、以后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计发统一调整为: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2、目前由于省平还低于成都市的2019年市平,成都市暂时执行2019 年的市平77892,也就是6491元/月。
3、直至省平超过2019年成都市平(77892)后,才开始调整为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也就是说,近两三年可能都是执行这个“6491”哈!
工伤保险待遇给付计算方式调整了你知道吗?只要参加职工社保就能参加工伤保险,个人不能缴纳工伤保险。了解跟多社保工伤保险政策知识,请关注我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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