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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保险新政策

栏目:养老保险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18-08-17

企业养老保险新政策|养老保险怎么补交?|企业养老保险如何交?|养老保险一个月交多少钱?|养老保险金怎么领取?

  企业养老保险新政策。养老保险的政策会根据每年的情况进行调整,所以,每年都会出社保养老保险新政策。那么,今年企业养老保险新政策大家了解吗?
 

企业养老保险如何交


  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向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劳动备案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

  2、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填写《徐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每月6—27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单位同时申报办理职工参保手续。
 

企业养老保险交多少年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参保人员停保和参保人员退保两种情况。当排除这两种情况后,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满15年就可以选择领取退休金了。

  参保人员停保:

  1)解除劳动关系

  2)退休待批

  3)死亡待批

  参保人员退保:参保人员死亡或出国定居应办理退保。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苏政发[2010]85号和徐政发[2002]23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费率为21%;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
 

企业养老保险新政策 第1张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文件


  (一)申报时间

  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30日

  (二)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

  已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直接登陆网上业务申报平台(登陆网址:http://www.gx12333.net/gxonline)进行基数申报,同时下载打印《2018年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申报表》(一式两份,须由职工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一份)、《参保单位信息采集表》(一份)报社保局审查。

  2.线下申报

  参保单位自备U盘(空的)到社保局基金征缴窗口拷贝本单位基数申报汇总表,核对单位以及参保个人信息并录入缴费基数后上报。申报时须提供:(1)电子版《2018年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申报表》;(2)纸质版《2018年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申报表》(一式两份,须由职工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3)《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一份)(详见附件2);(4)《参保单位信息采集表》(一份)(详见附件3)。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必须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进行重点稽核。

  2.用人单位应当向本单位职工代表会通报或在单位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3. 参保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缴费基数,逾期不申报者,将暂停办理各项社保业务,同时封社会保障卡,造成职工无法看病就医的,由单位自行负责。

  4.以上各险种费率均为当前执行标准,如政策调整,缴费费率按新规定执行。

  5.各参保单位必须按照社保经办机构生成的《单位转账征集缴费通知单》金额,按月足额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分批多次转入,否则系统不能进行自动分款划账及医疗个人账户划入,影响看病就医。单位以转账方式缴费的必须在缴费摘要中注明《单位转账征集缴费通知单》的主体编号和缴费征集单据号。

  6.2017年度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其它待遇支出费用,报销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请各用人单位通知本单位参保人员及时将2017年度发生的费用报送经办机构。

  7.象州县社保局基数申报业务经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象州县教育路中段(新武装部后面500米),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址。
 

企业养老保险交多少年


  养老保险必须交15年,之后到退休年龄时才能按月领取退休金;如果超过15年,则缴费年限越长退休金就越多。其中,对于1997年底前参加工作,办法实施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也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不满10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重点工业园区企业按22%缴费(单位14%,个人8%);其他工业园区企业按24%缴费(单位16%,个人8%);其他单位按27%缴费(单位19%,个人8%)。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文件


  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和比例

  1、从1999年1月1日起,企业按上年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低于本企业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的,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作为缴费基数。企业缴费比例为23%。

  2、职工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新参加工作人员、军队复员转业人员、调入本企业人员当年缴费工资以本人进入本企业第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基数。职工本人工资收入超过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5%,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

  3、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收入,在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150%、200%、300%五个档次范围内,自选一档作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体经济组织雇员按全市统一的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缴纳,其余部分由雇主缴纳。

  4、企业和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每年核定一次。缴费工资总额的核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统计口径为准。缴费年限的计算

  1、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企业的原固定职工,1991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和省、市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可与以后的个人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劳动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制工、农民轮换工、临时工从缴纳养老保险费开始计算缴费年限。

  职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算;半年(含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职工失业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个人帐户储存额照常计息。再就业后个人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前后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达到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3、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以及职工在职期间未缴纳或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为个人缴费年限。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其待遇按到达退休年龄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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