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失业保险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22-11-15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需到失业保险金核发地经办机构办理。
如何办理失业金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参保人在申领失业金后,在一定的情况下就要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办理失业金停止领取。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失业金停止领取?如何办理失业金停止领取?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监禁或者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为其介绍的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线上办理
通过“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成都就业 助你前行” →点击“业务经办”中的“自愿停发失业保险金”,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二、线下办理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需到失业保险金核发地经办机构办理。
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填写终止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如何办理失业金停止领取?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标签: 如何办理失业金停止领取 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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