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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约要注意些什么?

栏目:人力资源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18-08-02

劳动合同续约要注意些什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什么是劳动合同|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什么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续约要注意些什么?在找工作的时候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是以三年为期,那么,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了应该怎么处理呢?如果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员工可以选择离开,也可以选择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而续签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是一样,要在双方意愿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签订,而续签劳动合同应该在原劳动合同到期满15日内续签。一般续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一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劳动合同续约要注意些什么? 第1张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以上就是关于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些什么的相关事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人力资源、人事代理、社保代理等内容,请关注瑞方人力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