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工伤保险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18-08-1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社保缴费基数|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社保一个月交多少钱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计算?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可以保障职工在因工受伤的情况下享受一定的福利和补助。有的人为了不用每月领取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直接一次性领取完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根据职工工伤等级的不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要补助金的数额有所不同:
1、一至四级: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还是应该根据当地政策决定。
2、五至六级:五级支付35个月本人工资、6级支付30个月本人工资。不过要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3、七至十级: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条件同五至六级。
如果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因工受伤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计算?小编要提醒大家我国目前还没有指定全国通用的统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砖,因此,在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时候要参考自己所在的政策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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