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16年开始执行三大社保新政策
栏目:丽水社保新政策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18-05-18
丽水市2016年开始执行三大社保新政策近日,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丽水市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将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近日,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丽水市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将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自2016年1月1日起,所有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各项费用,包括妊娠期的并发症的费用,都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来支付,怀孕人员只要参加了医疗保险,就可以拿着社保卡去实时刷卡报销。”市人力社保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处长练少芳介绍说。
根据全市各医院的数据显示,选择顺产的准妈妈生产的产前检查费用一般需要6000元左右,剖腹产则需要上万元。“以前这些钱都得准妈妈们自掏腰包,现在符合医保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按85%的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报销。”练少芳说,这也就是说,如果怀孕人员选择剖腹产,最起码可以节省八九千元的费用。
除此之外,今年丽水市还推行了一系列新的社保政策。2016年起,原先50%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提高到55%,同时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万元。以职工医保为例,原本28万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加上2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额度,总额可高达48万元。
同时,丽水市将在2016年开通工伤人员绿色就医通道。职工发生工伤后进入绿色就医通道,其治疗工伤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定期与医院结算。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成为市本级首批纳入工伤人员绿色就医通道管理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