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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社保增减员申报办理指南_社保报销流程

栏目:遂宁社保新政策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18-05-21

遂宁社保增减员申报办理指南|遂宁社保报销流程,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养老金申领流程,失业保险报销流程,工伤保险报销流程,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指南

遂宁社保增减人员申报:

  遂宁医疗保险人员增加办理指南:

  1.《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遂宁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人员增加办理指南:

  1.《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参保职工工资花名册

  4.新增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遂宁社会保险登记新增所需要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单位法人证明材料1份并加盖公章;

  5、新参保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6、新参保员工的工资花名册并加盖公章;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遂宁社保待遇申领政策:

  (一)遂宁工伤业务办理流程:
  申领条件:

  经认定为因工作原因造成伤害的工伤保险参保职工

  申报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经社保机构审批的《遂宁市工伤(职业病)职工住院、转院申请表》,属工伤旧伤复伤的,提供《遂宁市工伤(职业病)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需安装辅助器具的,填写《遂宁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申请表》,康复治疗的,填写《遂宁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

  3.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医疗费用票据(发票、住院明细表、出院证等);

  5.经社保机构批准统筹外就医的,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以及转院途中工伤职工食宿费的相关原始票据;

  6.享受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需提供工伤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卡)。

  办理程序:

  1.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员向工伤与生育保险科申报资料;

  2.工伤与生育保险科对其申报的资料、工伤人员参保及用人单位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3.工伤与生育保险科按相关规定核定工伤医疗费报销金额、住院期间的工伤人员伙食补助费总额以及统筹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成并打印《工伤医疗(康复)待遇审核表》;

  4.工伤与生育保险科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生成并打印《伤残待遇核定表》

  5.工伤与生育保险科将审核签字确认后的《工伤医疗(康复)待遇审核表》、《伤残待遇核定表》送财务科、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可由用人单位具体办理人员直接交送);

  6.财务科电话通知用人单位办理,并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拨付手续;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将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人员纳入社会化发放

  (二)遂宁生育保险报销

  享受条件:

  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所需资料:

  1.享受生育待遇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职工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医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产前检查、分娩住院医疗发票及住院、出院病历记录原件;

  6.男职工享受生育待遇需提供其配偶未就业的相关证明,享受晚育津贴的提供请假条;

  7.异地生育的需填写《异地生育申请表》。

  计划生育手术申报所需资料:

  1.生育职工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发票原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

  4.住院或(门诊)病历记录原件。

  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劳资人员向工伤生育保险科申报资料;

  2.工伤生育保险科对其申报的资料及其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3.符合规定的,核定相关生育保险待遇,并打印《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单》;经审核签字确认后送财务科(可由用人单位具体办理人员直接交送)。

  4.财务科电话通知用人单位办理,并办理生育待遇拨付手续

  (三)遂宁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享受条件:参保缴费后次月可进行报销

  本地住院:

  1.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儿童等未办身份证者用户口本)一式两份,

  2.住院相关证明。入院当天将医保证原件及上述复印件、交住医院医保科验证、存档;出院时在住院医院医保科结帐。

  外地住院:

  1、住院申报:

  ①转院:由遂宁市人民医院或遂宁区人民医院出具转院申请表,然后在工作单位(居委)在审批表签署意见(盖公章),转院3日内将审批表交医疗保险中心登记。

  ②出差、住外地人员在外地住院、本地人员直接在外地住院:入院三日内向医保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医疗保险中心登记(医院需为当地的公立、定点医院)。

  2、身份验证:复印参保人员医保证、身份证(儿童等未办身份证者用户口本)后请住院医院主管医生认真核实住院人员的身份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内容大体为:xxx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在我院x科(病区)x床住院属实),经住院医院医保科盖章确认;

  3、报账所需资料:出院3月内持参保人遂宁本地银行存折账号复印件(未成年无法开户者可持其父母的遂宁本地银行账号并在当地居委开关系证明并加章)、申报材料、住院发票、入院证、出院证、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证、身份验证手续(生育还需《准生证》及《出生医学证明》看原件后收复印件)。

  即:本地医院住院:医院保证、身份证复印一式二份→复印件请医院主管医生、护士签字→交住院医院医保科→在医院住院→出院后在住院医院医保科结帐。

  办理流程:

  外地住院:办理转院手续或申请在外地住院→医保中心审批盖章→批准的医院住院→在住院医院办理报账所需手续→出院后到医保中心报账。

  (四)遂宁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资料

  申领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所称“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是指:

  (1)劳动合同终止的;

  (2)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报材料:

  1.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者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5.省级劳动保障行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等材料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领取有关证件,并可同时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提交申报材料;

  4.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0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并予以公布。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具体原因。

  办理地址: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管理科;地址:遂宁市遂州中路299号(劳动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2255178

  (五)遂宁养老退休办理流程图

遂宁社保增减员申报办理指南_社保报销流程 第1张
遂宁社保增减员申报办理指南_社保报销流程 第2张

  (六)遂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1.省内转入

  业务范围:参保人员将四川省内的社保关系转入参保地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2.省外转入

  业务范围:参保人员将四川省外的社保关系转入参保地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3.省内转出

  业务范围:参保人员将现参保地的社保关系转往省内各地

  所需资料:

  1.转入地社保局接收函

  2.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省外转出

  业务范围:参保人员将现参保地的社保关系转往省外各地

  所需资料:

  1.转入地社保局接收函

  2.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遂宁市社保局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299号

  遂宁市社保局电话:0825-586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