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社保增减员申报办理指南_社保报销流程
栏目:宜宾社保新政策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18-05-21
宜宾社保增减员申报办理指南|宜宾社保报销流程,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养老金申领流程,失业保险报销流程,工伤保险报销流程,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指南
宜宾社保增减员申报:
宜宾企业社会保险人员增加办理指南
所需资料: 1、《宜宾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宜宾企业社会保险人员减少办理指南
所需资料:
1、《宜宾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宜宾社保待遇申领政策:
(一)宜宾工伤业务办理流程
(二)宜宾生育保险报销
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所需资料:
分娩的: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计划生育的: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7、《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三)宜宾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1、地居住人员(本市外)应办理《宜宾市异地居住人员选择定点医院表》,由居住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盖章,返回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因病住院时,必须在5日之内通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住院申报,否则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参保人员外出期间,符合急救、抢救原则的疾病,需在外出地住院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住院申报,否则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异地住院报销凭:出院证、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发票及住院、转院申报表,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3、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住院时,应由街道、乡镇、社区或公安机关出具有效证明;刑事案件受伤的,还应凭公安及司法机关出具的有效侦查、案件审理终结证明,方可按规定报销。案件终结后,获得民事赔偿的,应扣除已报销的医疗费用。
4、住院(异地、本地)医疗费用报销,统一按四川省和宜宾市物价局公布的价格标准执行。
(四)宜宾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资料
申请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流程:
(五)宜宾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1.省内转入
业务范围:参保人员将四川省内的社保关系转入参保地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2.省外转入
业务范围:参保人员将四川省外的社保关系转入参保地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3.省内转出
业务范围:参保人员将现参保地的社保关系转往省内各地
所需资料:
(1)转入地社保局接收函
(2)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省外转出
业务范围:参保人员将现参保地的社保关系转往省外各地
所需资料:
(1)转入地社保局接收函
(2)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宜宾市社保局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江大道西段13号
宜宾市社保局电话:0831-510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