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社保增减员申报办理指南_社保报销流程
栏目:巴中社保新政策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18-05-21
巴中社保增减员申报办理指南|巴中社保报销流程,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养老金申领流程,失业保险报销流程,工伤保险报销流程,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指南
巴中社保增减人员申报:
企业社会保险人员增加办理指南所需资料
1.《巴中市社保汇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职工工资花名册
企业社会保险人员减少办理指南所需资料
1.《巴中市社保汇缴变动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巴中社会保险登记新增所需要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单位法人证明材料1份并加盖公章;
5、新参保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6、新参保员工的工资花名册并加盖公章;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初审(1天)→科室复核(2天)→进行材料审查(2天)→窗口进行参保登记(1天)
巴中社保待遇申领政策:
(一)巴中工伤业务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已进行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认定结论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票据
4、劳动合同书(建筑行业及服务业等单位需提供)
5、发票、费用清单、出入院证明、住院检查报告单
6、门诊票据、原始复式处方、门诊检查报告单,病历
7、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
8、工亡职工需要供养直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或其证明材料
9、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三者赔偿清单
10、其他
办理程序:
1、接收材料。
2、职能科室进行材料初审。
3、计算及审核工伤保险待遇。
4、提交领导签字。
5、进入待遇支付程序。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827-5267757;巴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生育科;
(二)巴中生育保险报销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4、新生儿出生或死亡证明、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出院证明原件
7、男职工配偶居住社区出无工作证明
8、男职工单位出男职工配偶无工作证明
9、住院费用结算收据
10、住院费用清单
11、医保报销单
办理程序:
1、接收材料。
2、职能科室进行材料初审。
3、计算及审核生育保险待遇。
4、提交领导签字。
5、进入待遇支付程序。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巴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生育科;电话:0827-5267757;各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生育股。
(三)巴中医疗参保缴费指南
1、需要资料:
(1)用人单位初次申请参保登记需要资料:
1.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申报登记表;
2.单位执业证件复印件(单位签章);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签章)。
(2)个人初次申请参保登记需要资料:
1.户口簿;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及二代身份证标准照片的电子文档。
2、参保缴费
用人单位按月(或季)申报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不得由财政代扣代缴。
(1)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时应提供:
1.单位人员花名册;
2.单位职工人数、缴费工资增减变动申请表;
3.新增人员调动和编制文件;
4.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退休人员需附退休文件;
5.招聘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备案表;
6.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签章);
7.二代身份证标准照片的电子文档;
8.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决算报表。
(2)个人续缴保费时应提供:
1.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巴中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资料
申领对象:
1. 年满十六岁,从学校毕业或肄业的;
2.从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业主停止经营的;
4.土地被征用;
5.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农村进入城镇务工人员以及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本市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8.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失业登记办理所需资料:
1.新成长失业人员:需提供毕业一年之内毕业证明或肄业证明;
2.就业转失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
3.其他失业人员:个体业主停业主停止经营的需提供由工商部门出具的歇业证明;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的需提供退伍证;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需提供司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本市农村户口和外来户籍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和暂住证明;
5.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和无业证明;
6.就业困难对象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需提供办理一年以上《失业证》;低收入家庭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明;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征用有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
上述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申领申请材料:
1、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的《劳动合同书》或个人工作档案1份;
2、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1份;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份;
4、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1份;
5、填写《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表》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7、一寸免冠照片2张;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初审(1天)→会同相关科室复核(3天)→根据复核结果制定待遇发放计划(2天)→窗口根据待遇发放计划制定签领表册(0.5天)→窗口通知申领人员进行申领(0.5天)→划拨资金(2天)。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程序说明: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办结后,由窗口通知申请人到窗口签字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系按月领取,每月的9日-15日为签领时间,由银行代发。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五)巴中养老退休办理流程
退休办理流程:
1.到社保局打印缴费清单,审核档案
2.填写<<退休申请表>>
3.办理过转移的人员到社保办公室审核转移资料
4.办理计发养老金
5.审核医疗
办理退休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建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转移资料(办理过社保转移的提供)
5.人事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不需提供);
6.享受增发养老金项目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独生子女证》);
7.最后2年是单位缴费的女职工需提供最后2年劳动合同
备注:无档案,无转移,无军龄人员可到社保局就近街道办事处办养老待遇计发手续
(六)巴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转移条件:
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在统筹范围外就业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转移申请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类: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1份;(附表4-1)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1份。(附表4-2)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类: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书1份;(附表4-3)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卡》1份;
(4)户口迁移证明材料1份;
(5)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文件1份。
注意事项:申请人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供审核、备查。
业务办理:对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条件的,社保机构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办理机构:巴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企业养老保险科。
受理窗口:巴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社保局服务窗口(江北巴人广场九洲商业城四楼)
联系电话:0827-5280183
巴中社保局地址:四川省巴中市滨河北路中段87
巴中社保局电话:0827-526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