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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社保增减员申报办理指南_社保报销流程

栏目:凉山社保新政策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18-05-21

凉山社保增减员申报办理指南|凉山社保报销流程,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养老金申领流程,失业保险报销流程,工伤保险报销流程,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指南

凉山社保增减员申报:

  凉山企业社会保险人员增加办理指南

  所需资料: 1、参统单位人员增减情况申报表

  2、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凉山企业社会保险人员减少办理指南

  所需资料:

  1、参统单位人员增减情况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凉山社保待遇申领政策:

凉山社保增减员申报办理指南_社保报销流程 第1张
凉山社保增减员申报办理指南_社保报销流程 第2张

  (二)凉山生育保险报销

  享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所需资料:

  1、结婚证明;

  2、本人身份证;

  3、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准生证明;

  4、定点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

  5、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凉山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审核报销指南

  申报条件: 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治疗

  申请材料:

  1、参保人员在异地居住住院报销所需提供的资料

  2、医院出具的发票报销联。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证明书。

  5、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病案首页、完整的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有特殊用药时附相关的化验报告单)。

  6、转院证明。

  7、探亲、出差、旅游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除上述1、2、3、4项外,另需提供医院出具急危重症证明、当地医保定点证明和等级证明;单位出具探亲、旅游等证明。

  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员在异地居住住院报销流程

  参保患者出院后,将申报材料交给所在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参保职工现金垫付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并加盖公章后送审。

  二、参保人员在联网结算费用的定点医院报销流程

  参保患者出院后,与医院直接结算费用,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不属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院费用报销指南

  申报条件: 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病需转入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申请材料:

  1、医院出具的发票报销联。

  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证明书。

  4、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病案首页、完整的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有特殊用药时附相关的化验报告单)。

  5、转院证明。

  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异地居住就诊住院费用报销指南

  申报条件: 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

  申请材料:

  1、需在居住地选择的三家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2、医院出具的发票报销联。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证明书。

  5、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病案首页、完整的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有特殊用药时附相关的化验报告单)。

  办理流程:

  参保患者出院后,将申报材料交给所在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参保职工现金垫付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并加盖公章后送审。

  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临时公差、法定假期期间异地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申报条件: 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探亲、旅游、出差等原因在异地发生“危急重”症住院治疗

  申请材料:

  1、医院出具的发票报销联。

  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证明书。

  4、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病案首页、完整的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有特殊用药时附相关的化验报告单)。

  5、医院出具“急危重”症证明、当地医保定点证明和等级证明;单位出具探亲、旅游、出差等证明。

  办理流程:

  参保患者出院后,将申报材料交给所在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参保职工现金垫付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并加盖公章后送审。

  (四)凉山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资料

  申领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五)凉山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1.省内转入

  业务范围:参保人员将四川省内的社保关系转入参保地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2.省外转入

  业务范围:参保人员将四川省外的社保关系转入参保地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3.省内转出

  业务范围:参保人员将现参保地的社保关系转往省内各地

  所需资料:

  (1)转入地社保局接收函

  (2)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省外转出

  业务范围:参保人员将现参保地的社保关系转往省外各地

  所需资料:

  (1)转入地社保局接收函

  (2)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凉山市社保局地址:四川省西昌市正义路109号

  凉山市社保局电话:0834-322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