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栏目:武威社保新政策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18-05-22
失业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武威市境内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享受补贴。
实施范围
武威市境内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享受补贴。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100%。
上年度裁员人数以上年度参保减少人数为基数,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情形。申报企业对本企业裁员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补贴标准
2016年补贴标准: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含2%)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裁员率在2%至3%(含3%)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裁员率在3%至4%(含4%)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裁员率高于4%的,不给予稳岗补贴。
以后年度补贴标准根据省上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