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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社保基数
类型 最低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 单位承担比例 个人承担比例 单位最低金额 个人最低金额 单位最高金额 个人最高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 2134 17442 16% 8% 342.00 171.00 2791.00 1396.00
基本医疗保险 4941.9 17442 8.0% 2.0% 396.00 99.00 1396.00 349.00
失业保险 2134 17442 0.50% 0.50% 11.00 11.00 88.00 88.00
工伤保险 3488.4 17442 1.32% 46.00 231.00
生育保险 4941.9 17442 0.50% 25 88
小计 820.00 281.00 4594.00 1833.00
合计 1101.00 6427.00

社保缴费计算方法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生育基数×生育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以成都最低企业社保费用计算为例:【包含大病医疗】

社保费用:1321.24=3726×(16%+8%)+3726×(6.9%+2%)+3726×(0.6%+0.4%)+3726×(0.8%+0%)+3726×(0.16%+0%)+372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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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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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办代跑腿五险一金缴纳
  • 代办社保基数调整
  • 代办养老保险报销
  • 代办医疗保险报销
  • 代办生育保险报销
  • 按月转账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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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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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个税申报表使用指南

  2019个税新政策实施之后,不仅个税起征点提高了,还有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这新政策之下,大部分人的个税都减少了,甚至有的月入万元者,在符合专项扣除的条件之下还不用缴纳个税。下面我们还是先了解一下个税申请表怎么填吧。
 

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顺利实施,现将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有关申报表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附件1至附件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附件1至附件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附件1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B表)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5.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表)(C表)

  6.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

  7.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月31日
 

2019个税申报表使用指南 第1张
 

  一、修订申报表的总体情况

  本次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结合新税制政策规定,进一步简并简化申报内容、规范数据口径、引导和鼓励网络申报,确保新税制全面顺利实施和个人所得税重点政策有效落地。主要情况如下:

  (一)根据新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了原《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相关填报内容和说明;

  (二)根据新税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制发《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三)根据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有关政策规定,制发《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和《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二、修订后各申报表的使用

  《公告》发布的修订后的表证单书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填报支付所得的自然人纳税人的基础信息。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该表适用于自然人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填报其个人基础信息。

  (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支付各类应税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税款,填报当月和累计情况相应项目。居民个人取得上述规定以外的所得或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时,填报当月(次)情况相应项目。

  (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按月或按次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包括: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外的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

  (四)《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该表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境内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

  (五)《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查账征收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或者按核定征收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六)《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该表适用于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下同)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类型备案。

  (七)《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业投资企业按规定办理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扣缴申报。

  备注:内容摘抄自网上,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